优质男子被流浪猫绊倒投喂者赔24万 构成饲养关系的原因
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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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0日 11:5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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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回答
一名男子被流浪猫绊倒导致10级伤残,投喂者经常性投喂流浪猫在事实方面与流浪猫构成饲养关系,当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后饲养人要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吴某与同事在羽毛球馆打球时,不小心踩到流浪猫肚子摔倒致十级伤残,之后,吴某将羽毛球所属公司与流浪猫投喂者肖某起诉到法院。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肖某需要赔偿原告吴某241,982.2元。被告的羽毛球馆所在公司对被告肖某无法赔偿的部分金额要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羽毛球馆所在公司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肖某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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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认为在羽毛球馆中不应该出现流浪猫,出现了意外事故,场馆也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也有网友疑惑法院是如何判断并界定肖某与流浪猫之间存在饲养关系。对此情况律师表示偶尔投喂流浪动物,不用承担责任,但存在经常性和长期性投喂,在事实上就构成了饲养关系,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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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意外事故发生于2023年4月20日,事发当天原告吴某与几名同事在被告公司经营的位于上海闵行区的一家羽毛球馆打羽毛球。原告吴某在后场准备起跳接球落地时右脚踩到了猫肚子上导致摔倒,最后送到医院治疗被诊断为右双踝骨折和右腓骨干骨折,经过鉴定构成10级伤残。经了解后发现场馆的猫是由某某公司员工被告肖某长期投喂、饲养,吴某认为这家公司经营的羽毛球馆是收费的,应该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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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起案件中根据多名证人陈述,法院认定原告吴某受伤是因为在打羽毛球过程中踩到了猫导致的,所以饲养人肖某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